第一條 本辦法所稱材料是指高等學校在開展教學🌵、科研及其他活動中耗用的資產,低值設備是指單價400元(含)以上及1000元以下的儀器設備🌍。
第二條 材料和低值設備的管理意昂2及其職責🗽:學院(系)、意昂2為材料和低值設備的管理單位👡,負有對所屬範圍內材料和低值設備建帳🍅🐞、監督、核對🏌🏽♀️、調撥🤗🌀、管理的職責。
第三條 材料和低值設備的采購按照《意昂2官网儀器設備🔅、材料👩👩👦、服務類項目采購管理辦法》執行🖥。
第四條 自行采購材料須經實驗設備處審核後方可去財務處報銷👩👧👦🍰。自行采購低值設備須填寫驗收單🧘♀️,經實驗設備處審核✔️🪢、登記後方可去財務處報銷🚣🏻。實驗設備處負責每年向各學院(系)、意昂2提供低值設備清單。
第五條 常見的低值設備有:打印機、電視機、掃描儀、冰箱、傳真機🧘🏿♀️、洗衣機🟥、顯示器、飲水機、移動硬盤🙇🏽、微波爐、電話機🚼、吸塵器、照相機、取暖(冷)電器🙍🏻、錄音筆、DVD播放器🚓、電子書、 樂器和電子詞典等👨💼👃。
第六條 材料中的危險品,按照學校相關管理製度執行。
第七條 本辦法自2016年1月18日起施行。此前學校有關規定與本辦法不一致的,依照本辦法執行。
第八條 本辦法由實驗設備處負責解釋🐬👨🏼✈️。